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6, 2024 5:33:57 GMT
环境的 我们都惊讶地看着一座大型建筑倒塌,尽管它的外观已被废弃,但事实证明它是一座美丽的玻璃封闭建筑。新闻界发布的一张照片中,一名观察员对所看到的一切感到惊讶,大楼倒塌,一个人被消防队员用绳子吊起来,导致他呼喊上帝的名字,这无疑让我们想起了命运攸关的 9 月 11 日,双子塔在美国倒塌。 当我看到这些图像并听到解说员说直到某一天联邦警察总部在该大楼里运作以及 INSS 机构在商店里运作时,我怀疑但不想相信:这是一座实际上被遗弃的公共建筑,并不是因为那些占有它的人的存在(对于公关人员来说这只是拘留),即使以一种不稳定的方式,也可以将它用作家。 这种情况让我反思几个问题:1-联邦公共权力的惰性与对公共事务的热忱(公共遗产和整个国家的遗产,因为它是联邦的资产),理论上会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公共职能(欢迎公职);2 – 地方当局(州和市)的惰性有两个原因,即:一是因为他们知道该国最大的城市有如此规模的公共建筑,但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通知联盟对其进行分配。
因为无论有没有居民,它的最终倒塌都会使附近的居民、路人和邻近的财产面临风险,就像 20 世纪和 2 世纪初建造的一座教堂的大部分倒塌一样,因为当他们意识到(市政府进行了居民登记),被剥夺住房的人们占有了非住宅建筑的一部分,将其用作住房,并且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改造住房建造社会集体住房,进行必要的改造或通过社会租金或在“Minha Casa Minha Vida”计划或任何当地大众住房计划下的大众住房项目中安排人员搬迁;3 – 公共 WhatsApp 号码 物品所有权的社会功能。 最后一点在我看来非常重要,因为事实上,如果联邦遵守联邦宪法(第5条第XXIII项),履行其财产的社会功能,我们所看到的一切都不会发生。据消息称,该建筑建于上世纪60年代,基础设施齐全,包括中央空调,成为当时的建筑标志,即使在今天,即使图片显示的是一座废弃的建筑,也可以看到它的宏伟。因此,联盟应该使用它,但似乎自2009年以来,因此近10年来,它没有赋予公共财产任何社会功能(为了公共利益或为了私人利益,例如租赁) ,除了损害之外,还产生公共金库的废弃“财产”,如果是私人的,则根据 CF 第 182 条及其章节的条款,该财产将受到 IPTU 逐步支付和征用制裁,甚至在三年后征收根据第 1,275 条的规定被遗弃的年数 III 与《民法典》第 1,276 条相结合,成为市政府的财产,显然必须为该资产提供一个对社会有用的目的地。 然而,就大部分公共财产而言,可以说,大多数作者认为,就其作为公共物品的本质而言,它已经履行了社会功能。当然,根据我们所看到的情况。
说这座被联邦废弃的建筑正在履行其社会功能似乎不太合理。我们当然可以说那里有一种社会功能,但它不是由领地的所有者执行的,而是由那些尽一切可能通过住房的行使赋予所有权社会功能的人执行的,即使住房的行使并不充分。 ,考虑到资源的缺乏以及财产本身的天然不适宜性。我知道有些人会认为他们只是简单的入侵者,应该已经离开这个地方,但在我看来,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如果存在住房权(即使由于财产状况而不值得),特别是对于那些有需要且没有经济条件允许他们直接提供住房的人(看起来确实如此),那么公共当局就是拥有住房权的人谁应该充分提供它,如果有自己的建筑物没有任何功能,这将为联邦、州或市提供住宅用途的改造,或者如果这是可行的,则联盟将发挥热情和关心,每个人所有者必须拥有他们的物品,为它们提供适当的目的地,或者至少确保人们的安全,并防止有需要的人占有它并履行一些应该由所有者履行的社会功能。 除了人们失去了所拥有的少量动产、冒着生命危险去休息的不幸之外,看到一座巨大的公共建筑(人民的财富)在几秒钟内变成废墟也是公众的耻辱。不能再仅仅因为公共财产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就认为它履行了社会功能。
因为无论有没有居民,它的最终倒塌都会使附近的居民、路人和邻近的财产面临风险,就像 20 世纪和 2 世纪初建造的一座教堂的大部分倒塌一样,因为当他们意识到(市政府进行了居民登记),被剥夺住房的人们占有了非住宅建筑的一部分,将其用作住房,并且没有采取任何措施来改造住房建造社会集体住房,进行必要的改造或通过社会租金或在“Minha Casa Minha Vida”计划或任何当地大众住房计划下的大众住房项目中安排人员搬迁;3 – 公共 WhatsApp 号码 物品所有权的社会功能。 最后一点在我看来非常重要,因为事实上,如果联邦遵守联邦宪法(第5条第XXIII项),履行其财产的社会功能,我们所看到的一切都不会发生。据消息称,该建筑建于上世纪60年代,基础设施齐全,包括中央空调,成为当时的建筑标志,即使在今天,即使图片显示的是一座废弃的建筑,也可以看到它的宏伟。因此,联盟应该使用它,但似乎自2009年以来,因此近10年来,它没有赋予公共财产任何社会功能(为了公共利益或为了私人利益,例如租赁) ,除了损害之外,还产生公共金库的废弃“财产”,如果是私人的,则根据 CF 第 182 条及其章节的条款,该财产将受到 IPTU 逐步支付和征用制裁,甚至在三年后征收根据第 1,275 条的规定被遗弃的年数 III 与《民法典》第 1,276 条相结合,成为市政府的财产,显然必须为该资产提供一个对社会有用的目的地。 然而,就大部分公共财产而言,可以说,大多数作者认为,就其作为公共物品的本质而言,它已经履行了社会功能。当然,根据我们所看到的情况。
说这座被联邦废弃的建筑正在履行其社会功能似乎不太合理。我们当然可以说那里有一种社会功能,但它不是由领地的所有者执行的,而是由那些尽一切可能通过住房的行使赋予所有权社会功能的人执行的,即使住房的行使并不充分。 ,考虑到资源的缺乏以及财产本身的天然不适宜性。我知道有些人会认为他们只是简单的入侵者,应该已经离开这个地方,但在我看来,这种想法是错误的。 如果存在住房权(即使由于财产状况而不值得),特别是对于那些有需要且没有经济条件允许他们直接提供住房的人(看起来确实如此),那么公共当局就是拥有住房权的人谁应该充分提供它,如果有自己的建筑物没有任何功能,这将为联邦、州或市提供住宅用途的改造,或者如果这是可行的,则联盟将发挥热情和关心,每个人所有者必须拥有他们的物品,为它们提供适当的目的地,或者至少确保人们的安全,并防止有需要的人占有它并履行一些应该由所有者履行的社会功能。 除了人们失去了所拥有的少量动产、冒着生命危险去休息的不幸之外,看到一座巨大的公共建筑(人民的财富)在几秒钟内变成废墟也是公众的耻辱。不能再仅仅因为公共财产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质就认为它履行了社会功能。